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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3-08-06来源:福建省总工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评选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44号)要求,经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小组推荐,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初审,拟正式推荐福建省福州市总工会为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林少梅为全国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陈改土、黄敏为全国工会系统劳动模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现对上述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87日至2023811日)。对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2023811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总工会组织部(省评选办)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表彰与任免处电话:0591-87833920/87821785(传真)

省总工会组织部(省评选办)电话:0591-87737124/87713610(传真)

电子邮箱:zb1403@sina.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33号省总工会组织部

邮编:350003

附件: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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