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组〔2017〕1号 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相关省级产业工会组织部: 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3月6日-10日,在厦门举办2017年全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3月6日—10日。6日下午报到,10日下午返程。 二、培训对象 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及相关省级产业工会组织部长,县(市、区)总工会组织部长。 三、培训地点 厦门国际海员俱乐部(厦门金宝大酒店)。 四、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班以课堂授课和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学员按教学计划完成培训,经考核合格,由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颁发省总工会组织部验印、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的《工会干部轮训资格证书》。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培训安排了讨论交流环节。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了解掌握本地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分组讨论提纲内容(详见课程表),提出做好今年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在讨论交流时提交班主任。 (二)培训期间,学员培训费及食宿费由省总工会按有关规定承担,不再向学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往返交通费用回本单位报销。 (三)学员须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各项制度规定,端正学习态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四)请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及相关产业工会组织人事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落实本地区参训人员,于2月28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发送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教务处林燕颐老师收。 (五)学员在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2张。 联系人:林燕颐,电话(传真):0591-87509480,13675077532,邮箱:LYY104@126.COM。 附件:1.课程表 2.名额分配表 3.学员报名回执表 4.办班地址和乘车线路 福建省总工会组织部 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