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
经研究,决定在晋江举办全省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主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11月15日-18日,15日下午报到(18:00前),18日下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晋江万佳东方酒店(泉州晋江市梅岭路173号)。
三、培训对象
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主席、副主席。
四、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班以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当前重点工作进行培训。学员按教学计划完成培训,经考核合格,由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颁发由省总工会组织部验印、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的《工会干部轮训资格证书》。
五、有关事项
(一)每位学员在学习期间需交免冠2寸近照2张。在培训期间学员培训费及食宿费由省总工会按有关规定承担,不再向学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二)学员须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各项制度规定,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完成培训任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三)请于11月8日前将《学员报名回执表》寄到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教务处。联系人:(1)省总干校林燕颐13675077532,传真:0591-87509480,邮箱:LYY104@126.COM。(2)晋江市总工会许泽润 13599720110,(3)总台电话:0595-36302222。
 

附件:1.课程表
2.名额分配表
3.学员报名回执表
4.地址和乘车线路


福建省总工会组织部 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