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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表彰2023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日期:2023-12-22来源:福建省总工会

根据全总办公厅下发《关于2023年评选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总工办发〔2023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福建省总工会反映(信函时间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1222日至28

公示电话:0591-87723963

来电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来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33号福建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福建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2023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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