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妈妈小屋”建设提质扩面增效工作的通知》(闽工办〔2023〕52号)精神,在妈妈小屋所在单位自查自评自荐的基础上,通过推荐单位择优推荐、微信投票、专家评审、综合评定,拟在全省范围内命名20家2023年“我最喜爱的妈妈小屋”(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上述拟命名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提倡实名反映问题,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情况反映受理部门: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电话(兼传真):0591-87721997
来电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33号(邮编:350003)
福建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2023年9月4日